應經許可者,登記完畢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但房屋坐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範圍內,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公開展覽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經核准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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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星期五
2025年4月4日 星期五
【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 私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所稱之「住宅使用之房屋」認定方式為何?
1.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所稱之「住宅」,係指建物用途有「住」或「住宅」字樣,認定方式如下:
(1)成屋:依「建物登記謄本」記載用途。
(2)新建成屋:依「使用執照」記載用途。
(3)預售屋:依「建造執照」記載用途。
2.成屋有以下情形者,不適用住宅許可規定:
(1)建物用途為住商用、住工用或住宅混合使用。
(2)無記載建物用途或用途為空白。
(3)為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建物,且辦竣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該建物用途為住或住宅,私法人提供
當年度該建物房屋稅屬非住家用文件。
(4)為實施建築管理後之建物,私法人提供房屋用途非作住或住宅使用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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