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qC7DAVbGaHU
基於物權公示原則,設定不動產役權須由地政機關將雙方當事人間約定的役權具體內容(例如約定使用方法、地租及權利存續期間等),在土地登記簿上辦理登記。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在不動產役權的設定目的範圍內,供役不動產所有權人負有容忍及不作為義務,必須容忍不動產役權人利用自己的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