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qC7DAVbGaHU
1. 須在供役不動產登記簿的「他項權利部」辦理登記,並在其他登記事項欄記明需役不動產的地號、建號,以及使用需役不動產的權利關係。
地政機關登記後,社會大眾可透過建物及土地登記謄本清楚瞭解土地上有無設定不動產役權,以及其權利設定內容,也同時保障不動產的交易安全。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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