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qC7DAVbGaHU
簡單來說,就是一塊土地在使用上,有某部分妨礙他人通行,或是為了讓他人使用上更為方便,因此雙方可以依法協商訂出一個規範,讓確實有需要的一方(需役地)得到方便,而原土地所有人(供役地)需承擔義務,卻也能獲得部分好處。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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