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辦理「產權登記」的不動產,一般來說會被稱為「產權登記未辦」。
其實法律上並沒有強制所有建物都要做產權登記。產權登記清楚的房子,在出售、出租時較具優勢,產權登記可以為購買人或承租人避免了後續可能產生的爭議。
如同前述,早期建物產權登記採「任意登記制」,因此屋主可能擁有房子,卻沒有建物所有權狀。
如果您屬於這類產權登記未辦,應提出房屋的使用執照、如果沒有使用執照,便須取得免發使用執照證明,裡面需證明須包含「建物測量成果圖」或「建物標示圖」等。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